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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心理疾病正确换药停药指南齐鲁壹点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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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疾病的康复需要数年的维持治疗,很多精神疾病复发患者往往是因为病人或者家属不重视维持治疗,擅自停药或者减药行为,导致了病情复发。比如抑郁症、焦虑症、精神分裂症等。

患者及家属私自换药常见的情况有:看别的精神病患者疗效好,就换成其所服的药。家属或患者图省心省事,换成长效针剂或片剂。嫌原来所服的药太贵想换成廉价药。原来所服的药一时买不到而换成其它药。出现药物反应慌了手脚而换药。

专家表示:精神病复发其中重要原因之一,是由于患者随意更换药物而导致的。为了更好的治疗精神病,患者和患者家属必须对“换药、停药”有深刻的认识。

为什么不能随便换药

精神类药物随意换药后,容易引发上一种药物的撤药综合征。比如氯氮平、氯丙嗪等低效价、高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不宜骤停,否则就容易出现撤药综合征。随意撤药会引起以下三种情况:

抗胆碱能反跳:抗胆碱能药物或抗胆碱能作用强的抗精神病药物快速撤除所致。

主要表现:失眠、恶心、呕吐、出汗等症状,症状大多轻微,严重者可以出现谵妄,一般持续不超过两周。

运动障碍、焦虑激越:突然撤药后多巴胺功能反跳性增强所致。

主要表现:口唇舌、下颌、躯体不自主的或刻板的运动,睡眠时消失,焦虑紧张时加重。有的出现焦虑、躯体不适感和激越行为。

超敏性精神障碍

长期抗精神病药治疗中断后,精神病阳性症状的恶化或复发,其机制可能是抗精神病药引起多巴胺D2受体超敏。

主要表现:即使继续用抗精神病药物,复发率仍增加;抗精神病药的耐受性增加,增量无明显副作用,且病情仍恶化;减量后出现新的或更重的精神病性症状等。

什么情况下可以换药或撤药

服用精神类药物,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。对于这些不良反应,总的处理原则是:如果病情控制良好,首先考虑的是适当减少剂量或合用对抗药物。

只有在减量或使用对抗药物均不能解决问题、患者难以忍受时才应该考虑停药并换药。

对于某些急性、危害的不良反应则需要立即停药或换药,并给予相应对症处理

精神类药物换药的方法有哪些?

骤停原药换药法

适用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,如恶性综合征、严重过敏、严重肝细胞坏死、粒细胞缺乏等。此法易于出现疗效空档致复发或撤药综合征,应该在住院时进行。

快速停原药加新药,两药重叠时间短,适用于撤药反应不明显的药物。

缓减原药,缓加新药

这是临床上常用的换药方法,两药重叠时间视服药的种类和剂量而定,一般2周左右。此法可减少撤药反应及症状复燃,但可能增加合用的不良反应。

临床上一般多采用缓慢递减方法,使药物作用的受体功能恢复有一个适应过程。这样可以减少撤药反应,也可减少病情复发。

精神科医生在选择药物时,即要熟悉各类药物的特性,又要结合患者的病种和个体特点,观察他们对药物的敏感性。结合患者既往服药史,显效的快慢,来决定用药。

当一种药物无效,更换另一种药物时,即要考虑是否剂量足够,又要考虑维持时间是否足够。剂量不足和过早换药是治疗过程中最易发生的错误。每个精神病患者都有适合自己病种病情应吃的药物,这是由疾病的性质所决定的。

另外,每个患者的体质,药物耐受性也不相同,即使有同一种症状,有人服某种药物效果好,而另一个患者却无效甚至会出现不良反应。所以,换不换药,换什么药、什么时候换,还是应听医生的。

温馨提示:为保证就诊质量,患者请在家属陪同下来院就诊!

温馨提示:医院,是山东省一家集专业性、科研性于一医院。医院在治疗顽固性失眠、抑郁、精神分裂、癔症、疑病症、神经衰弱、强迫症、焦虑症、恐惧症等疾病,以及顽固性头痛、癫痫、帕金森综合征、三叉神经痛、吞咽神经痛、面神经麻痹、脑血管后遗症等脑部疾病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。

如果您或是身边的朋友患有精神心理疾病,千万不要耽误诊断随意服药,医院就医,以免延误病情,造成严重的后果。如有更多疑问可以拨打免费--或添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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